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隶属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相似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绍兴全市范围内(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事业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任意选择以下一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市行政中心8号楼402室,联系人:王佩露;联系电话:85116600。
(2)网络报名:将相关材料打包(文件名为“所在单位+编制性质+姓名”)发送至邮箱949166903@qq.com。
(3)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填写完整的《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含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手写签名。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或职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网络报名的需提供以上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并进行电话确认。原件在考试前现场审核。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选调。
(三)考试。根据确认的报名人数确定考试形式,报名人数10人(含)以内的,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10人以上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选的政治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岗位职业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考察。组织开展笔试的,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高低进行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得分高者入选)。未组织开展笔试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考察对象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或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等情况者,由中心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调入。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选调人选,经公示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