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嵊泗县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公告
为更好服务“两美嵊泗”建设,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我县事业单位推出部分紧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推出紧缺岗位招聘计划10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县人才储备中心工作人员1岗位限嵊泗户籍,嵊泗户籍的迁入时间需满3年以上,原嵊泗户籍、嵊泗学籍、嵊泗籍贯、配偶在嵊泗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1年以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嵊泗居住10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嵊泗居住的迁入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6月27日;其他岗位均不限户籍;
(四)报考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7日后出生);
(五)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六)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在报名时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7日;
(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含省市属在嵊单位);
(九)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信息发布平台
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shengsi.gov.cn/。)
该网站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具体查询途径为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事业单位考录;也可以直接登录(https://www.shengsi.gov.cn/col/col1229635574/index.html)进行查看。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本次公开引进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2023年嵊泗县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填全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有嵊泗户籍要求的);
(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4)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材料。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ssrssyk@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二)资格复审
收到网络应聘简历后,对应聘人员的求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将资格审查结果反馈应聘人员。
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必须在考试前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41号)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6倍以上岗位需组织面谈,择优按1:6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实际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6倍以上,则按实际人数直接确定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一经录用,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相关待遇
1.非嵊泗户籍考生报考紧缺岗位的提供交通补贴,具体标准为浙江省500元/人、华东地区10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含港澳台)1500元/人。
2.本次紧缺岗位招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的可享受购房补贴15万元;博士研究生的可享受安家补贴、购房补贴共55万元,政府津贴1000元/月。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省考试中心在浙江信用网上公布。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报考相近相似岗位,以具体研究方向、专业课程作为评判依据。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592681、5281660,监督电话:0580-5592676。
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