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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绍兴技师学院)第二轮新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8 14:11:45

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绍兴技师学院)2023年第二轮新教师招聘公告

 

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绍兴技师学院)1958年建校,是绍兴市教育局直属的公立学校,现有经济开发区平江路校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群贤路新校区两个校区,下设智能制造、艺术设计、现代服务、数字信息、微电子五个分院及新疆学部,共开设22个专业。学校以培养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为主,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学校,是首批国家级重点职校、首批国家级示范校、首批省中职名校建设单位、首批省“双高”建设单位、省一流技师学院培育单位等。

 
现因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2023年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按岗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人,岗位为政治、体育教师。具体如下:
 
 
备注:本科专业参照国家高等教育专业目录确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专业目录参照2012年颁布的研究生学科(含1997年专业及专业硕士)目录。
 
三、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9日之后出生)。
 
要求如下:
 
1.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博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水平条件。
 
4.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潜能。
 
5.持有招聘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 7月7日。报名邮箱:sxjsxy2022@163.com。
 
报名材料:1、“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绍兴技师学院)2023年新教师招聘报名表”;2、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在高校期间的成绩证明、各级各类荣誉证明的扫描件。
 
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学校邮箱(sxjsxy2022@163.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学科+姓名+毕业学校”。其中证书等请以PDF或JPG格式(图像完整清晰,像素不小于800 x 600)扫描并命名。报名材料提交不完整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名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如低于3:1,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教育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岗位直至取消)。
 
2.面试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报到时,学校根据报名表、身份证确认考生身份。
 
面试办法: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校内进行,主要考察和测评应聘者的教育教学实际能力(包括专业知识、课堂教学、操作技能等)。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答辩的形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各占总分比50%,单项分数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测试。根据折算得面试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录满招聘计划为止。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若总分出现相同名次超过招聘计划,参考答辩分,分数高者录取。
 
3.体检
 
(1)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面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成绩和体检名单详见学校官网公告。考生在体检前确认放弃的,可进行依次递补(递补到第三名仍放弃的,不再往后递补)。
 
(2)参加体检。考生根据公示的体检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报到,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不再增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
 
4.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考察合格,进入公示程序。
 
5.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在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签约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核实有不适宜从教的情况,不予聘用,缺额不再增补。
 
6.聘用
 
2023年8月20日之前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国<境>外毕业生持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逾期未取得上述证书或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入职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7.其他
 
(1)学校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的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5-88611322。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校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4) 符合绍兴市人才招引政策的高层次人人才享受相应人才奖励。具体政策以《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绍市委人领〔2023〕3号)为准。
 
(5)其他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解释。
 
(6)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0575-88612281(王老师)、0575-85559697(焦老师)。
 
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绍兴技师学院)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