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警卫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卫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和岗位
此次招聘警卫人员6名,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岗位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台州户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编外警卫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②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④学历(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附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材料不全者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4号楼105室,联系电话:0576-85317670,联系人:秦玉华。
4.本次招聘免报名费。开考比例为1:3,未达规定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先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不计入总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入围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若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加试方式另定。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机关事务中心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由机关事务中心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机关事务中心报到,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可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公示合格的录用人员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此次招聘建立后备人选库,成绩合格(即60分以上)的未录用人员,进入本次招聘后备人选库。后备人选库自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期间出现编外聘用人员相同岗位空缺的可从本次后备人选库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拟录用对象,经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
其它未尽事宜由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解释,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