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及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岗位及名额
从事组织人事岗位工作人员4名,其中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临海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综合管理岗位3名,行政编制(含参公编制);临海市干部档案和党员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1名,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
二、选调(聘)对象及条件
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临海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综合管理岗位要求为:临海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通过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录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临海市干部档案和党员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要求为:临海市范围内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在编在岗人员。选调(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组织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及口头表达能力,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勤恳敬业,吃苦耐劳,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4.新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具有镇(街道)5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新录用的全额事业人员,具有3周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镇(街道)全额事业人员在镇(街道)服务期须满5周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含)。
5.要求男性,199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聘)的情形。
三、选调(聘)程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的如进入面试环节,需在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后择优录用,并办理调动手续。
1.报名。2024年4月15日至4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选调(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地点: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市行政大楼1301室,联系电话:0576-85112269)。
2.资格审查。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聘)考试。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聘)人数比例不足3:1,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3.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4.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考生,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5.考察、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选调(聘)职位的考察对象。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不宜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视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调动。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聘)人员,在临海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解释为准。
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