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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09:45:39

2024年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招录司法雇员4名(详见附件)
 
三、招录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
 
(四)具有台州户籍(含区、县、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检察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上述人员中,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需在报名前取得学历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5.有其他不适合从事检察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0576-88831087。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2024年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须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及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jjjcyzzb@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司法雇员招录”字样)。
 
网络报名人员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考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考试资格。《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登记表》可在以下网址登入下载:椒江检察网(http://tzjj.zjjcy.gov.cn/)、台州人才网(https://tzrc.cn/)。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8日。
 
3.资格审核:7月9日-7月10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与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别占比50%。
 
1.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录人数。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7月11日,上午8:40—11:00,下午14:40—17:00,地点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1003室。笔试时间为7月13日。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份,合格分60份,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将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椒江检察网、椒江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将通过原招录公告发布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由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在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综合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五)递补机制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选顺序,告知递补机制,在下一批司法雇员招录前,如出现缺岗情形的,按照递补顺序由招录单位研究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后,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24年7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台州生源地(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台州常住户口)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各职位要求报考。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涉及招录计划调整等情形的,由招录单位负责解释。
 
(五)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6-88831087,联系电话详见附件。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平台公布,请考生留意:
 
1.椒江检察网(http://tzjj.zjjcy.gov.cn);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n);
 
3.“椒江检察”官方微信(微信号:jjqjcy)。
 
(七)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
 
台州市椒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6-88831032;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6-88831087。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