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为满足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职网格员1名。招聘工作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审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网格员1名
二、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村网格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精力、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智能手机、计算机办公软件,群众认可度高;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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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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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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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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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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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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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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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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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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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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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消防隐患排查、重点场所人员走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层事件上报、“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等网格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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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及以上学历,22-45周岁,上大陈村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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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陈岛(上大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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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766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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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2、报名地点: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环镇路1号)二楼综合信息指挥室。
3、要求: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需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附件《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jjzzkdc@163.com)。面试需提供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专职网格员实行坐班制,各村社两委干部、企事业等单位在职在岗、企业法人代表及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考试审核和资料审核工作由镇党建综合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全镇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实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网格员待遇
1、新聘用为专职网格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年薪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与考核挂钩,由区财政保障;
2、配备相关着装、上岗标识;
3、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
4、待遇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工作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未尽事宜由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解释
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