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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13:33:25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等。

二、招录人数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招录11名。

三、招录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大专学历要求为法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不限;

3. 具有台州户籍;

4. 年满18周岁(大专学历不得超过28周岁,本科学历不得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35周岁);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中文录入一般要求应达到70字/分钟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 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5. 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户主和本人页面的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网络报考人员须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并发至邮箱:tzzyrsc@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司法雇员招录”字样)。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考试资格。《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可在以下网址登录下载:台州法院网(http://www.tzfyw.gov.cn/)、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n/)。

2.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5日—8月15日下午5:30,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 现场报名地点: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4. 资格审查:8月8日—8月17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1. 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占50%,专业技能测试占5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法律和综合知识,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形式为看打和听打。专业技能测试的听打、看打成绩各占50%。

(2)考试时间为8月20日,上午9:00—11:0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下午2:0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每场30分钟。考试地点为台州市人事考试院(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号)三楼。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试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 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台州法院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招录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拟拟递补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台州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

(五)递补

一年内若出现司法雇员减员情形的,按照递补顺序由招录单位研究确定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2. 工作经历计算至2022年7月31日,户籍以2022年7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 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3倍的,根据相关要求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4. 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 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6.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88553003。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7. 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台州法院网(http://www.tzfyw.gov.cn/,法院动态);

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n/,最新资讯)。

8. 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6-88556170,0576-88553066。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8月5日

附件: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