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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仙居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0 10:25:28
仙居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仙居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10月18 日后出生),

所有职位报考人员的最小年龄均不得小于18周岁(2004年10月18日前出生)

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4、在2023年10月18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方可报名。

三、招录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10月2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 10月21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的,报名无效。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涉及填报材料不全、不明确的,可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请报考人员补充完整后再报名选岗。

本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到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因各种原因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修改或完善个人报名相关信息后进行改报。请报考人员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请在2023年 10月 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联系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科(联系电话:0576-89326581、87789100)进行改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0月25日9时— 10月28日9时30分。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和时间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体能测试

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基本标准。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测试中若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2、报考交警、巡特警辅助岗位的。体能测试增加一项引体向上。1000米、引体向上两项满分各100分,分别占体能测试成绩的60%和40%。体能测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能测试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确定面试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占35%和体能测试成绩占35%比例计算总分(须体能测试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

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上述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信网”上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确保所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报考人员因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根据本公告招考程序第七条确定面试对象的计分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七)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计分方法

1.交警、巡特警辅助职位:按照笔试成绩35%、体能测试35%、面试成绩3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5%+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x60%+引体向上×40%)×35%+面试成绩×30%。

2.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需另行面试复试,以复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1、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条件执行。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出现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仙居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至2023年10月18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3年10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3年10月1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有户籍限制的职位。

3、外国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6、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8、凡本次编外用工招聘中,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且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均统一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考试合格人员名录库,但不包括已聘用人员、放弃聘用人员、放弃体检、放弃考察和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从面试结束之日起2周年内,同一招聘岗位再次招聘编外人员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直接从相对应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聘用。

9、本公告由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职位类别、学历、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职建科:0576-87789100、89326581;

县公安局干部科:0576-89373518。

仙居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