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岗位:森林消防队队员(内勤)
人数:1人
性别:男性
工作内容:综合救援、内勤、信息报道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吃苦耐劳。
2.能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4.身体健康,无疾病,无纹身。
5.所有招聘入队队员要服从招聘单位调配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④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⑤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⑥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聘用等环节。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报名确认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
(二)现场报名地点: 温岭市应急管理局509办公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00号),联系人:胡旻,联系电话:0576-86120023。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报名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有关材料(如退伍证、专长等证书等),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情况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取消招聘考试。
五、考试内容
组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取,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1.体检时间:待定。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拟招聘对象,由招聘单位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政审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个人征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胜任报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有关方面情况。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公示3天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八、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用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每年年底由市应急管理局对所有聘任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经考核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工作的队员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聘用人员的工作时间、地点
(一)工作时间:所有队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高火险天气、防汛防台期和重要节假日等按要求全员在岗临战备勤。
(二)工作单位地点: 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