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辅助人员9名,主要从事协助一线行政执法、夜间值班等相关工作,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 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合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17日—6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永嘉县东城街道永建路235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以供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告知)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永嘉城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永嘉县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如有疑问,可咨询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7-67105029。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