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招录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执法辅助人员(城市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辅助执法人员15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2.工作敬业,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2006年6月至1988年6月)。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政法系统工作经历的或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学历。
5.龙港市、苍南县、平阳县户籍。
6.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曾从事过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协管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2024年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客运中心5楼)。
3.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请报名者携带:(1)报名表(详见附件);(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及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6)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市民中心等可打印);(7)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等有关材料。报名者需在报名期限内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且在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本公告招录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报名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体能测试、面试等。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录用办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体能测试达标者进入面试环节,如体能测试达标者不足招录计划数2倍,按体能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能测试期间,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2.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总分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4.建立储备库。从未录取人员中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选取15人(男10人、女5人)入库。6个月内(自拟录用人员公示期结束之日起算)执法辅助人员(城市管理)缺额时,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从储备库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补,直接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相关费用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考察。按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4.如体检或考察时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取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面试成绩同分的,优先录用1000米测试成绩高者),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招录后配合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3.公示期满后,签订《履职尽责承诺书》,并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按龙港市编外用工人员薪酬相关规定及本单位薪酬规定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五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原则为“公开、公平、择优”,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疑问的,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7-59918108,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