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泰顺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要求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泰顺县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要求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字功底以及综合协调能力等。
二、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二)现为泰顺县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卫生、教育系统及省市垂直管理部门人员)。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9日以后出生)。
(五)工作年限:县级机关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聘用在本县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乡镇事业人员,须聘用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9月9日。
(六)符合泰组〔2022〕40号文件中《泰顺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涉及机构改革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依法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合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采取“自愿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地点:泰顺县罗阳镇北大街132号3号楼405室,联系人:林义红,联系电话:0577-67599713。
2.报名办法:报名者从泰顺党政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泰顺县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电子1寸正照)(附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盖章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审批同意后,持本人毕业证书与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2021-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参加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取消选调计划。
(二)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岗位匹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等。经考察,发现有不适宜选调的对象即予以取消资格,空缺考察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并进行考察。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在考察、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泰顺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泰顺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