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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温州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8 15:05:02

  2022年06月08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努力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五)年龄要求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放宽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已入围体检资格且体检合格的瑞安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22届优秀毕业生报考对象;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报名岗位所需报考条件的户籍或籍贯为瑞安市的高校毕业生。

  (二)符合报名岗位所需报考条件的在瑞安市参加高考的瑞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2022年毕业生。

  (三)符合报名岗位所需报考条件的户籍所在地为温州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毕业生。

  (四)符合小学全科、特殊教育、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所需报考条件的户籍所在地为浙江省的高校毕业生。

  (五)符合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所需报考条件的瑞安市公办幼儿园在职劳动合同制教师。

  (六)以上报考对象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相应学科,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2022年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此类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及小学全科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具体计划数和要求

  (一)鉴于个别学科及部分学校师资紧缺的实际,本次招聘的中小学信息技术、初中历史与社会、高中历史、小学全科、特殊教育、职高专业课等教师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

  (二)招聘具体单位(招聘单位有分校区的含分校区,下同)、岗位、计划数及开考比例等详见《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由瑞安市教育局另行发布公告,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不再另行笔试,直接采用此次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01)笔试成绩。

  (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报考专业等其它要求详见《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2年6月16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2年6月16日(报名开始前一天)。

  (六)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七)招聘单位因涉及校网布局而撤扩并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新单位名称为准,如果涉及人员分流的,以分流后的单位为准。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ks.ra12333.com(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9时—2022年6月19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17日9时—2022年6月20日17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6月21日9时—2022年6月22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入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每人100元。

  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招聘计划数调整及现场改报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岗位,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改报时间定于2022年6月24日9:00-15:00;地点设在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602室(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逾期未到现场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和70%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笔试,否则笔试总成绩无效。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2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10:30-12:00《学科专业知识》,具体笔试考点、考场等见《笔试准考证》。

  因疫情影响,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连续进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科目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离场;《学科专业知识》开考1小时后至结束前15分钟之间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可交卷离场,其余时间不得交卷离场。

  2.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7月7日上午9:00—2022年7月9日上午9:30,考生可自行登入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考生须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2022年7月21日(星期四),地点设在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具体事项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确定(招聘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名的岗位按2倍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

  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同分的,则同分者一起入围资格复审。

  因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而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最低分数线为满足开考比例且名称相同的招聘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如没有相同招聘岗位名称的,则为同一招聘类别区域中满足开考比例的所有招聘岗位中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

  2.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证书、证明等材料均须原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一份复印件。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或籍贯为瑞安市的除外),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高中毕业证书;以瑞安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并承诺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及小学全科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历证书(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包括学士、硕士、博士);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承诺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学历证书(有学位要求的须一并提供)。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7)经本人当天签名的《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出现以上情况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递补条件的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递补入围资格复审。递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7月23日,实际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0分钟。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及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如《学科专业知识》仍同分的则另行加试。

  体检初定于面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事项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的,须在体检公告发布后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入围考察人员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按考察不合格处理。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公告发布后,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应在1个月内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解除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导致新增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前,适时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同分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择岗情况不再予以调整,若放弃资格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通知文件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按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1.参加本次招聘的所有考生请提前通过“瑞安发布”公众号,了解并严格遵守瑞安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提前安排好行程,预留来瑞落地防疫管控时间。如有异常情况,须提前主动向瑞安市教育局报告(0577-66803302)。

  2.按实际参加考试(或资格复审、体检,下同)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或资格复审、体检现场,下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温州防疫码中“温州健康码”“行程卡”绿码且无“限制聚集”“不可通行”标记;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防疫码中显示的检测结果或有效纸质检测凭证,以检测时间为准,下同);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提供经本人当天签名的《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纸质材料。

  4.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5.考生在考点内不集聚、不扎堆,考生可以直入试场(教室),坐到自己的位置,不得随意走动。

  6.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或监考人员)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将启动应急处置流程进行管控,全体考试参与人员须全力配合并等待医务人员研判和工作人员处置,严禁擅自离开或鼓动他人离开,由医务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启用备用考场以及为考生送医,送医考生将不再继续考试。

  7.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退场,迅速离开考点,考生退场完毕后由专业人员对考点及时进行消杀。

  8.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伪造或虚假申报防疫信息的及出现其他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员,责令其离开考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需要而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六、考生守则

  1.考生出行前应仔细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承诺表》、温州防疫码(是否“限制聚集”“不可通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文具等必要考试用具。

  2.考点地处交通要道,考生须充分考虑天气、交通、防疫检测等因素,提前做好时间安排,充分预留考点防疫检查时间,影响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摸车上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做好自我防护。

  3.严禁将手机等具有联网、记忆、存储、翻译、编程等功能的电子产品以及书籍、笔记、纸张(包括空白纸张)等带入考场,不符合规定的物品一律放置在规定位置,违者按违纪处理。

  4.答题前应先在试卷规定位置正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

  5.开考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本次考试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书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答案均无效。答题时客观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签字笔)作答。

  6.因疫情影响,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连续进行,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第2科开考1小时后至结束前15分钟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其余时间不得交卷离场。

  7.考生交卷离开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8.试卷有字迹不清,卷面缺损,可举手提问,但不得询问与试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9.考场内不得出现交头接耳、喧哗、摇晃、吸烟等影响和干扰其他考生的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违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予以处理。

  10.考试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将试卷收交完毕后,在播音指挥下方可有序离场。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考生得到离场指令后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11.成绩等相关招聘信息均发布在瑞安教育局、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七、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6月14日17:00前(逾时不再受理申请)到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综合楼602室)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由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反馈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2年6月15日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明确增加的予以发布补充公告。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影响个人征信,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四)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须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瑞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监督电话: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7-65811633。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教育局教育信息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人事招考):

  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9/index.html

  附件:1.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_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3.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doc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教育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