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8日讯:因工作需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7月15日9时—7月16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7月18日9时—7月18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csrsks.vhost4.cnvp.com.cn/),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2.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和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官网http://ojk.wenzhou.gov.cn/(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7月21日9时—7月22日9时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7月24日上午9:00—10:30《综合基础知识》
10:30—11:30《医学基础知识》
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相关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2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核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凡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2年7月7日起至7月15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7月10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9.招聘咨询电话:88078180。
附件:2022年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经费形式 |
岗位简介 |
招聘 计划 |
学历 |
学位 |
专 业 |
年龄 |
户籍 |
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
疾控预防 公共卫生
|
财政全额补贴 |
从事卫生应急管理、流行病调查工作 |
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本 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临床医学类(1002)、中西医结合类(1006); 研究生: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临床医学类(1002)、中西医结合(1006)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