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瓯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2. 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党政纪处理记录。
3. 温州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一定综合文字能力和微信公众号编辑能力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4日24时截止。
2. 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温州市瓯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连同最高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压缩成1个文件包,邮件文件名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字样,发至邮箱403059528@qq.com。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三、招聘流程
1. 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 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需携带个人相关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体检:按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不合格者,根据成绩依次替补。
4. 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如有不合格者,根据成绩依次替补。
5.录用: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不低于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四、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按照温州市瓯海区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 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编外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员。
4. 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瓯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7-88529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