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建筑材料检测所关于公开招聘经济或统计辅助人员的公告
平阳县建筑材料检测所是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集体企业,主营业务是建筑材料试验(非生产)。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经济或统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平阳县建筑材料检测所经济或统计辅助人员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行为;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平阳县户籍;
7.具有岗位所需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建筑经济或者房地产经济资格证书优先),或者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平阳县建筑材料检测所(平阳县昆阳镇城南平塔(平一中大门右首)203办公室;联系人:杨纯洁,电话:0577-63019577(办公室电话);
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济或统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3.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环节。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佩戴口罩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面试由平阳县建筑材料检测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结束后,如遇成绩同分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工作经历年限长者优先。
(三)体检。按面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招聘公务员有关规定(体检应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四)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人员与平阳县建筑材料检测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后,考核称职的,如疫情情况需要继续聘用的,再续签合同。
三、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为每年5万元(包括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1.在体检、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建筑材料检测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均在平阳县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发布。
平阳县建筑材料检测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