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2022年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推进我县城乡社区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本年度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00名专职社区工作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面向应届生招聘45名,面向法律相关专业招聘30名,面向A类专职网格员招聘20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25名,具体报名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与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岗位代码101)
1.具有永嘉县户籍(以2022年10月1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现任城市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或在城市社区入职满1年以上(在2021年10月10日前入职)的社区报账员,在本社区有空缺名额的情况下定向报考本社区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二)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45名(岗位代码201)
1.具有永嘉县户籍(以2022年10月1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2020年、2021年、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面向法律相关专业招聘30名(岗位代码301)
1.具有永嘉县户籍(以2022年10月1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具有法律相关专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参考详见附件5);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四)面向A类专职网格员(岗位代码401,含参照A类网格员待遇的政法工作信息员)招聘20名(以县委政法委审核为准)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2021年10月10日(含)前入职的在职在岗A类专职网格员(含参照A类网格员待遇的政法工作信息员),入职时间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面向退役军人招聘25名(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为准)
1.面向2000年以前入伍的进藏兵招聘8名(岗位代码501):要求具有永嘉县户籍(以2022年10月1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的2000年(含)以前入伍的进藏兵。
2.面向其他退役军人招聘17名(岗位代码601):要求具有永嘉县户籍(以2022年10月1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的退役军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
2.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立案调查处理的;
3.非法宗教的参与者、实施者,参与邪教组织的,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4.村社组织换届中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6.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学生;
7.现役军人;
8.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9.参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9时至10月12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实名注册登录钉钉并进行实名认证,根据报考岗位使用钉钉扫描附件1中相应的钉钉群二维码,并按群公告要求在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人仅限1次报名机会,报名材料提交后不能修改,请考生谨慎填报。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无户口簿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2)《2022年永嘉县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word文档电子稿,需含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
(3)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军人证件等其他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4)A类专职网格员(含政法工作信息员)需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工作证明扫描件(详见附件3)。
(5)现任城市社区“两委”成员、入职满1年以上的社区报账员,需提供任命文件、当选证书或所在镇(街道)出具的社区工作人员证明扫描件(详见附件4)。
(6)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1.初审要求: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28日17时,初审结果以钉钉或短信方式发送,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首次不通过的,可在初审结果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重新补充提交报名材料(可更改报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重新补充提交或更改报考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重新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条件的,初审最终结果为不通过。
2.计划核减: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达到1.5:1时,将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1.准考证发放:通过钉钉或邮箱等方式向考生发送准考证,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社会工作》,主要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社会工作综合知识、写作等,采取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的方式,总分15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4.笔试加分项
(1)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加5分,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加2分,此项加分就高不就低;
(2)拥有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的,加5分(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
(3)现任城市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入职满1年以上的社区报账员均加5分(多重身份的只加一项)。该加分项仅在本社区有空缺名额且定向报考本社区的情况下方有效,具体由县民政局会同县委组织部认定。
(4)报考面向退役军人岗位的:①在西藏地区、新疆地区、艰苦地区三类区(含)以上和特类岛屿内每服役一年加2分;在部队因公受伤并评定残疾军人等级的加2分。②荣立个人三等功加2分/次。该加分项可累计加分,以服役档案为准,具体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人武部认定,无需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1)(2)(3)(4)项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计入总成绩且最高不超过10分;除第(4)项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须在网上报名时一并提交,若报名时不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若在资格复审时无法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则取消相应项加分资格。
5.计划核减:考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总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资格复审
1.按岗位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排名顺序,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排名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名单,相关信息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j.gov.cn/,下同)发布,遇总成绩同分的,按以下次序规则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2)笔试成绩同分且均无加分的,主观题成绩高的优先;
(3)笔试成绩同分且加分分数相同的,主观题成绩高的优先;
(4)笔试成绩同分、加分分数相同且主观题成绩同分的,再按以下次序规则确定顺序:
①定向报考本社区的现任城市社区“两委”成员②定向报考本社区的社区报账员③持有国家级社会工作师证书④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⑤持有国家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⑦大学专科学历⑧退役军人;
(5)按以上规则排序后,资格复审最后一名仍有多人排名顺序相同的,则一并列入。
2.资格复审结果以钉钉或短信通知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空缺名额在相应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资格复审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公告。
3.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对象。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仍有多人排名顺序相同的,则一并入围,相应增加招聘计划数;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相应岗位核减招聘名额。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
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在相应岗位按资格复审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公告。没有人员递补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名单公示后至正式入职前放弃的暂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分配。聘用人员需服从组织安排,分配后与各镇(街道)按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被聘用后,应在符合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连续三次考试周期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建立储备人员库
建立总数100名的储备人员库,其中101岗位40名,201岗位22名,301岗位15名,401岗位10名,501岗位9名,601岗位4人,按各岗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未被列入聘用对象的人员中确定储备对象,遇最后一名排名顺序相同的,则一并列入,可列入对象少于计划储备数的,储备库人数相应核减。储备时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起至下一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且储备时间不得超过2年。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或因专职社区工作者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出现减员情形时,可从相应储备人员库中按储备顺序确定补充人选,相应储备人员库没有人员的,按储备人员库中所有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补充人选,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
(九)计划调整
1.计划调整:如遇201、301、401、501、601岗位出现招聘计划数核减,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全部调整增加至101岗位。
2.储备调整:如遇201、301、401、501、601岗位在确定储备库时出现储备人员不足额的,空缺名额全部调整增加至101岗位;如遇101岗位在确定储备库时出现储备人员不足额的,相应核减储备人数。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永嘉县2022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附件6)的要求和规定执行。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相关事宜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查询。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五)咨询电话:0577-67025916。
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
永嘉县民政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2022年永嘉县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2:2022年永嘉县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6:永嘉县2022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