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司法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委办、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共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司【2018】115号)文件精神,文成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和招录人数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在乡镇司法所主要从事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帮扶等非执法岗位相关辅助工作(承担值班、下村居、参加疫情防控等工作)招录3名(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少于1:3的不开考或减少招录名额)。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11月15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文成籍户口);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具体参照文编办〔2021〕26号文件执行。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文成县司法局政治处714办公室(县行政审批中心七楼)。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文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录报名表》(见附表)后前往文成县司法局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文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1.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均折算成总分40分。
(2)笔试考试时间为11月30日,上午9:00—11:00。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11月29日,地点在文成县司法局政治处714办公室。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计算机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11月29日,下午14:30—16:30。地点在文成县司法局政治处714办公室。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折算成总分20分,面试成绩低于60%的不予录用,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按照考试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计算至2022年11月15日,户籍以2022年11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文成县司法局,联系电话:6786634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文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录报名表
本人签名(手写):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户籍 |
联系电话 |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学历 |
学位 |
毕业时间 |
||||||||||
现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
简历(从高中起)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学校、专业) |
职务 |
|||||||||
奖惩情况(近一年内受过的奖励或处分) |
||||||||||||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审核意见 |
||||||||||||
备注 |
||||||||||||
注:1.本表须如实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2.此表请在现场报名或资格初审时由本人签名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