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阳县人民医院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用人需求情况,经县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我院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5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科研管理岗位除外);
(四)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的基本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英语等级等条件;
(五)报考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第一批及以上的,即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原第一段、第一批)录取的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平阳县人民医院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8:30—12月19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rszp.pyhosp.com/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注册填写个人资料后,选择招聘报名-查看计划-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视作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个人信息资料均应与相关的证书、证件信息相符),通过填写虚假信息获取的报考资格,一经查实,取消该考生招聘资格。非法使用他人信息进行恶意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上报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还需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证书(暂未取得人员签订并上传《报考承诺书》(附件2));
(4)硕士研究生报考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
(5)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报考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第一批及以上,即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原第一段、第一批)录取的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的需提供学校(学院)出具的录取批次和学历证明。
2.资格初审时间:
时间:2022年12月13日8:30—12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1.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在平阳人才网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报考岗位数1:1进入资格复审。如遇入围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考核成绩和入围资格复审名单将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1.资格复审。
(1)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提交报名表(登陆网上报名平台,选择资格复审,下载打印报名表,粘贴免冠近期照片,本人手写签名)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对入围体检、考察对象的报名材料提交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体检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2.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3.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2.聘用。拟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中心,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或考生未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考生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性质:平阳县人民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面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五、优惠政策
凡符合附件3《平阳县引进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平委人办〔2021〕12号)政策规定条件者,均可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六、咨询与解释
1.招聘详情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2.咨询电话:0577-63730113。
3.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平阳县人民医院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2:《报考承诺书》
附件3:《平阳县引进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平委人办〔2021〕12号)
平阳县人民医院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