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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温州龙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09:08:15

2023年龙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龙港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名(含面向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龙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报考。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7年2月7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龙港市户籍或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3年2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龙港市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龙港。户籍另外要求详见附件1。

以下三类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1.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2月9日国家正式发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名单、985、211工程院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3.留学归来,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榜前300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六)面向“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仅限从龙港市(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征兵办公室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报名时需上传《2023年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须经龙港市人民武装部审核盖章)。历年已有资格参加政策性岗位安置、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报考对象应属于按规定完成服役年限的正常退役士兵,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于2022年退役的人员;

2.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于2022年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可报考范围为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6日前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时—2023年2月10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6日9时—2023年2月12日17时。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http://lgswzzb2023.kingsit.cn/,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后,还需上传以下附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面、反面;

②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龙港市生源或温州市生源须提供迁出记录的户口簿);

③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位证书(根据岗位需要);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报考“01、02、03、04、05、06”岗位的,还需上传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预备党员)身份证明(须注明入党时间);

⑦报考“08”岗位的,还需上传《2023年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须经龙港市人民武装部审核盖章);

⑧报考“21、23”岗位的,还需上传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到2023年2月6日。

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学历学位。招考专业条件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国外学历及专业可根据报考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2月13日9时—2023年2月14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经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后,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开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公布相关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该岗位的考生依据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2日9时—2023年3月4日9时。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时间:2023年3月4日上午

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考试时,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发布,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2.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共性材料: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龙港市生源或温州市生源须提供迁出记录的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岗位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②部分岗位需另行提供材料:

面向“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还应提供《2023年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招聘的岗位,还应提供所在党组织党员(预备党员)身份证明(须注明入党时间)。

4.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事项

1.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名阶段,个别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因学校未开学等特殊原因无法开具党员(预备党员)身份证明的,须上传个人承诺书。

4.截止2023年2月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6.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7.本公告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相关网站或向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0577—68580659)。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2023年1月30日

附件1:2023年龙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doc

附件3: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