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及名额
(一)选调岗位:飞云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瑞安市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新录用市直部门人员服务期限需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需满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规定更长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一)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未满足相关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选调的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考程序
1.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3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 报名地点:瑞安市飞云街道党建办318室,联系电话:(65568921)。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单寸照片1张。
4. 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公开选调岗位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不足2:1比例的将根据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相应地核减公开选调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
(二)面试。注重对应试者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体检对象在妊娠期内的,凭有关孕期医疗证明(妊娠试验或孕期超声检查报告单)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在约定延缓期限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五)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拟选调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或者其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公示期满,对拟选调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六)调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按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报瑞安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调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五、其他告知事项
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可向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党建办(联系电话:65568921)咨询。
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
202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