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法院关于面向社会招录1名驾驶员的公告
乐清市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驾驶员1名;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需持准驾C1以上驾驶证,实际驾龄达2年以上,持A、B证的优先考虑;
(三)乐清市户籍;
(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男性(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3月7日。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乐清市人民法院政治部1408办公室。
4.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等相关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底免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份。
(二)考试
考试内容为驾驶技术考试及面试。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试用期2个月。如发现在报名、考试、考察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录用后与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乐清市人民法院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录所涉及的年龄、落户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3月14日;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录用人员薪酬参照乐清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61601408;举报电话:61601320。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