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康复院区(温州市康复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康复院区(温州市康复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是成人、儿童学科体系齐全的全生命周期省级三甲综合性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康复院区(温州市康复医院)位于龙湾区温州大道东段188号的温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计划开放床位249张,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
龙湾康复院区(温州市康复医院)目标定位为三级康复专科医院,将努力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辐射浙南闽北赣东,集康复医疗、康复科学技术研究、康复人才培养、康复信息服务、康复工程研究以及社会服务指导于一体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
2019年7月,温州医科大学与温州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合作协议,全权授权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负责温州市康复医院的全面管理和运营,并作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下属的有独立编制的院区。2020年3月11日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温州市康复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2个岗位79名工作人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应届生的,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2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按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出站的当前在站博士后;其他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按学制须于2023年8月1日前毕业,留学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10月1日前。
关于限温州生源或户籍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3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3年3月27日,除上述人员以及岗位未明确限制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学制为临床医学七年制和肿瘤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以报考相关专业岗位。
对年龄的要求,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般为45周岁以下,取得高级职称或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管理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但岗位要求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报考年龄条件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方便资格审查,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专指1993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
对外语水平的要求,CET6指通过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平均6.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90分及以上,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CET4指通过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平均6分及以上,或新托福80分及以上,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取得高级职称或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外语水平要求。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录用人员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编制人员混用不混编(温州市康复医院编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7日中午12点登录报名系统平台(https://s.wzhealth.com/recruitsys/client/#/)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网络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但在初审通过后,应聘者不可更改报考岗位。在报名期间,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基本信息(含前后学历情况、文章发表情况、外语水平及分数等)和学习经历(时间段、毕业院校、专业名称)须填写完整,并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有工作经历及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4)简历附件不必上传。
2.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报名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反馈理由。请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逾期将不能修改相关信息和重新报名。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确因岗位专业急需的,经研究并报温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后,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明确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应聘资格。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将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在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可免于笔试,单列入围名额直接参加面试,并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是否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1.资格复审
笔试前,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
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各层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政审意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2.笔试
具体安排将另行官网通知。
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不含直接进入面试的人数)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以官网通知为准。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情况。
面试考官组由7位考官组成,面试成绩取7名考官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体检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标准及操作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或不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视情况安排考察对象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阶段工作安排为前提。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2023年12月31日前)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3.招聘至临床医生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5年内取得并聘任主治医师职称或5年内考取并就读博士,未达到此规定者不再续聘。
五、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wzhealth.com/)人才招聘专栏
2.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z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
3.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http://cjrlhh.wenzhou.gov.cn/)公示公告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其他有关工作的安排通知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15905790150(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四)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本次公开招聘并履行监督职责,监督电话:0577-85676895。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2022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六)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医院组织人事处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577-85676885(组织人事处陈老师)
E-mail:zp@wzhealth.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大道(东段)1111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行政北楼1102室
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康复院区(温州市康复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康复院区
(温州市康复医院)
2023年3月15日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康复院区(温州市康复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序号 | 科室 | 岗位 | 岗位类别 | 职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招聘对象 | 年龄(周岁及以下) | 外语水平 | 备注 |
1 | 内科 | 临床医生 | KF-23-001 | 14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内科学、老年医学、全科医学 | 应届毕业生 | 30周岁 | CET6 | |
2 | 针灸理疗科 | 临床医生 | KF-23-002 | 1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应届毕业生 | 30周岁 | CET6 | |
技师 | KF-23-003 | 2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运动康复学、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方向) | 应届毕业生 | 30周岁 | CET6 | |||
3 | 儿童精神心理科 | 临床医生 | KF-23-004 | 1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神经病学及其他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 应届毕业生 | 30周岁 | CET6 | |
4 | 临床检验中心 | 技师 | KF-23-005 | 1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应届毕业生 | 30周岁 | CET6 | |
5 | 放射影像科 | 技师 | KF-23-006 | 2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及其他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方向) | 应届毕业生 | 30周岁 | CET6 | |
6 | 护理 | 护理人员 | KF-23-007 | 50 | 本科 | 学士 | 护理学、护理学类相关专业 | 应届毕业生 | 30周岁 | CET4 | |
7 | 财务处 | 其他专技 | KF-23-008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不限 | 35周岁 | 不限 | 1.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2.限温州生源或户籍,并持有浙江省各级残联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要求能正常履职,无精神病史,残疾类型为肢体残疾4级/听力残疾,在佩戴助听器等助听设备的情况下较好耳3米内能听到谈话,且言语能清晰交流者。 |
8 | 信息中心/大数据中心 | 其他专技 | KF-23-009 | 2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及其他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 不限 | 35周岁 | CET6 | 程序开发及数据库管理方向 |
9 | 后勤保障处 | 其他专技 | KF-23-010 | 1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 不限 | 35周岁 | CET4 | |
10 | 基建处 | 其他专技 | KF-23-011 | 2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 不限 | 35周岁 | CET4 | |
11 | 行政管理 | 管理人员 | KF-23-012 | 2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中国语言文学 | 不限 | 35周岁 | CET4 | 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 |
合计 | 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