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乐清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市教育工作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48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对象和范围
引进对象具有大学本科(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QS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校排名见附件1)毕业的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已通过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获得录用资格的等待办理入职手续人员,不列入引进对象范围。
三、具体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乐清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2)。
四、报考程序
(一)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9时—3月29日24时。报考人员通过乐清教育局网链接注册并选择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填报网址:http://rczp.yqer.cn:82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30日9时—3月31日17时。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报名。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9时—17时。报考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初审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再次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页、本科毕业证书;历届毕业生需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学习课程及成绩单;应历届毕业生应提供其它证明自身优秀的各类证书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5.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除专业审查不通过的情况外,其他情况不允许更换报名岗位。报名成功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此次报名和相关信息都将发布在考试报名系统上,考生务必关注报名系统的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查说明
1.乐清市教育局通过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审查要求:报名人员的专业按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附件3)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版)》(附件4)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3.专业审查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对存疑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用人学校派员组成审查小组审查决定。
(三)择优遴选
采用综合面谈和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遴选。
1.综合面谈
(1)综合面谈时间: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过)。
进入择优遴选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综合面谈。综合面谈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2)综合面谈方式:
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与聘用岗位计划数为3:1(或不足3:1)的,采用综合面谈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考核对象。
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与聘用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3:1的岗位采用综合面谈的遴选方式。根据综合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进入面试考核对象,如入围比例最末位出现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考核对象。
博士研究生直接确定为面试考核对象,且不占相同岗位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对象名额,博士研究生面谈成绩按满分计入。
2.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过)。
(2)面试考核方式:
面试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教学基本功。考查方式为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现场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6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2分钟。
面试考核对象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取消考核资格),抽取考核序号,备课后依次进行考核,统一集中封闭式候考。
面试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不予录取。
(四)择岗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对象,如遇综合考核成绩同分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1)学历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2)面试考核成绩高者优先,以上二项均相同的需另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的方式,时间5分钟。入围对象以成绩高低为序在已公布的招聘计划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
综合考核成绩=面谈成绩×20%+面试成绩×80%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放弃处理。体检名单一经公布,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六)考察
由乐清市教育局和用人学校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相关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八)聘用
1.对聘用对象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引进人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拟引进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则不办理转正手续;2025年8月31日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引进人才的职称初定程序按人社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4.拟录用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1月30日前未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取消录用、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就业补贴。对新全职来乐事业单位工作的40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
(三)购房支持。向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前200或国内“一流学科”)配售120㎡人才住房,购买价格为备案价的60%,全职在乐工作时间满6个月即可申请。博士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可上浮50%。
(四)子女就学。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子女,由教育部门无障碍安排,其中博士子女选择入读民办初中、小学的,由教育部门按每人每学年2万元标准给予学费补贴。
是否符合以上(二)(三)(四)条件的认定由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清市住建局会同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确定,如遇政策变化的或口径不一致的,以市委人才办最新政策解释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录用。
(二)资格审核将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四)已录用考生发生违约行为的,除缴纳约定违约金外,收回除正常工作薪资外的所得款,如就业补贴、购房补贴等。
(五)招聘咨询电话:0577-62529901(工作时间);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http://www.yqer.cn;
报名网站及考试信息发布网站:http://rczp.yqer.cn:82。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所国内(境)外院校名单.docx
2.2023年乐清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doc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清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