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苍南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辅助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思想上进、诚实守信、敬业爱岗、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基本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浙江苍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灵溪镇银杏路567号)2楼203室,联系电话:15088963622;联系人:陈春芳;
3、报名时需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需学信网认证材料)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
4、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苍南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附件)。
(二)面试。现场报名结束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由苍南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通知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三)体检。组织拟招聘人员按照1:1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体检对象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费用由体检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苍南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1、在考察、公示、录用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过期不办理手续等出现拟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已在县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录用。
4、编外用工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用期三个月鉴定合格,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
附件:《苍南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苍南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