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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招聘劳务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4 13:14:39

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关于公开招聘劳务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受苍南科学技术协会委托,面向社会招聘科普讲解员2人,用工性质为劳务外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解聘等现象。

2.苍南县户籍,1988年4月1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情况下(师范类专业或有教师资格证或自然科学类专业优先考虑)。

4.能够熟练运用电脑及办公常用软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11日。

2.报名方式:有效期内发送报名材料到电子邮箱1733121202@qq.com,咨询电话:0577-68881978。

3. 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需提供学信网认证材料),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初审未通过者将不再另外联系,敬请谅解。

三、招聘办法

1.考试采用面试面谈形式,测试面试者的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及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苍南县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1.工资待遇参照苍南县编外用工标准。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3.报考者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科学技术协会和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

附件: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务人员报名表

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