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浙江 > 温州

报名入口

浙江温州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6 16:45:03

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联合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职责:食品检测辅助、计量检定辅助工作人员。

(二)岗位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性别不限,专业要求:食品检测辅助岗位专业不限,食品、微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优先;计量检定辅助岗位理工科类专业不限。要求熟悉电脑操作,对服务对象热情耐心。有类似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166号)305室,联系电话: 68898320,68802988(县质检院)。

(三)报名要求:携带本人简历(附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考试、聘用

(一)资格确认: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面试入围者。

(二)考核测试:考核测试主要采用面试形式,测试面试者的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及实际工作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三)体检及政审: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对象,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苍南人才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相关标准。

四、其他事项

对于在各招聘流程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招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附件: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