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14名劳务派遣人员及11名阶段性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昆阳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劳务派遣人员及11名阶段性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4名,阶段性工作人员11名,详细见《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14名劳务派遣岗位及11名阶段性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2.工作敬业,踏实肯干,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练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行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14名劳务派遣岗位及11名阶段性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测+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9日。
2、报名方式:根据下方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咨询电话:0577-6388267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资格审查
按报名条件要求,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及考试。参加考试前需进行资格复核。考生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考试
A类:科室、社区编外人员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初审后,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3、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入总成绩。如遇成绩同分的,以工作经历年限长者优先,如工作经历年限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以上所述都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加试办法另定)。
B类:新居所、特勤中队、执法中队编外人员
1、考试形式采取体测和面试,体测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体测项目、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初审后,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3、体测合格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如遇成绩同分的,以工作经历年限长者优先,如工作经历年限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以上所述都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加试办法另定)。
(四)体检
按考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用工性质、薪资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阶段性工人人员实行阶段性用人方式。招聘人员与平阳县直属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工作,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如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再续签合同。薪酬待遇按照昆阳镇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在体检、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笔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3.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14名劳务派遣岗位及11名阶段性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