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头镇人民政府第五次经济普查办公室招聘公告
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水头镇人民政府第五次经济普查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阶段性临时工作人员(镇级普查指导员)2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善于沟通,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年龄:40周岁以下(有普查工作经验的适当放宽),男女不限。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户籍要求:平阳县户籍,住所在水头镇的优先。
5、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电脑和平板PDA基本操作技能。
二、录取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确认、面试(报名+面试)等程序确定录用人员。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者于2023年6月21日前到水头镇统计信息中心办公室(水头镇政府6楼620室,咨询电话:63855633)报名,携带报名表(附照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资格审核及面试
按报名条件要求,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择优录用。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实行临时制用人方式,聘用期限:录用后至完成水头镇“五经普”工作基本结束。
3、待遇参照镇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水头镇人民政府第五次经济普查办公室。
附件:报名表
水头镇人民政府第五次经济普查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