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温州市鹿城区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派遣制员工启事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鹿城区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温州市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员工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所需资格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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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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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文字岗 |
2 |
建议女性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有文字工作经历者优先 |
数据处理岗 |
2 |
建议男性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有数据处理、计算机操作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业务指导岗 |
10 |
不限 |
大学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二、招聘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违反犯罪记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工资待遇
参照鹿城区编外工作人员标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比选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聘用资格,或辞职辞退的,由用工单位和温州市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报名该岗位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如出现某个岗位空缺情况,用工单位又急需用工并提出申请,从本次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和专业匹配性进行筛选递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6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将简历投递至邮箱:183778981@qq.com,联系电话:0577-88270966 联系人:张先生。
如入选后,请准备身份证、户籍证明、专业证书、毕业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字。
(三)比选面试
经比选、面试后择优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温州市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