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统战部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统战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温州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高级职称。
6.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能力。
7.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拘留等较重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不诚信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9日17时止。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资料:①《瓯海区委统战部政府雇员应聘报名表》(附件1)、《瓯海区委统战部招聘政府雇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个人履历等;③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④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表(word版)及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ohtzxx@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政府雇员+姓名+手机号码”。所有材料按顺序整合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进行统一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如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中国瓯海网(www.ouha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雇员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报名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政府雇员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员。
3.应聘人员应准确、完整填写相关资料信息,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本公告由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6.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11975。
附件: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统战部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