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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瓯海区发展改革咨询服务中心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2 09:45:32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改革咨询服务中心关于面向社会招聘政府雇员的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改革咨询委员会是瓯海区委区政府为推进决策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而建立的咨询机构。瓯海区发展改革咨询服务中心是其下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及说明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中国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学类或法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

3.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写作水平、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课题项目管理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

5.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3年6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本岗位主要负责区发展改革咨询委课题的整理报送、反馈跟进、评审等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发展改革决策咨询意见的相关工作以及完成区政协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工作强度大,需常态化加班。

二、报名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 3∶1 的,则取消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27182268@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瓯海区发展改革咨询服务中心岗位” ;

3.报名材料(所有材料按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pdf”,文件总大小控制在20M以内):

(1)温州市瓯海区发展改革咨询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等;

(3)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后,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准考证,考生自行打印。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将通过文稿起草任务体验方式进行,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注重对应试者的文稿起草能力、相关综合文字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考察,以百分制计,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的岗位匹配性、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以百分制计分,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原件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中国瓯海网(www.ouha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雇员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政府雇员招聘需求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补员。

2.应聘人员应准确、完整填写相关资料信息,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应聘资格。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有关面试、体检时间、地点及招聘其他事项的通知届时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发送,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6.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80533。

附件:温州市瓯海区发展改革咨询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应聘报名表.doc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改革咨询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