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司法雇员、协辅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龙港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司法雇员5名、协辅警1名),根据《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本次招录工作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与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录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二)报名地点:龙港市人民法院1号楼二楼大厅(浙江省龙港市海港路1222号)。(三)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填写《龙港市人民法院2023年司法雇员(协辅警)招聘报名表》,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四)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完整填写《龙港市人民法院2023年司法雇员(协辅警)招聘报名表》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试、面试和录用
(一)本次面向社会招录司法雇员5名、协辅警1名,采取考试+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结束后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为拟面试对象。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60%(遇总成绩相同,以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考试成绩亦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分为笔试(4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60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常识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打字水平,如录入速度、准确率等。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面试(总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二)体检与考察。按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所造成的空缺名额由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入围考察资格的,所造成的空缺名额由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根据考试、面试、工作业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龙港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除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一年内若出现司法雇员(协辅警)减员情形,经体检考察合格,递补人选可直接予以录用。
四、其他
1.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2.考生应及时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因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3.领取准考证、面试的通知发送至考生在报名表上填写的邮箱。
4.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7-68582103。
5.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龙港市人民法院。
龙港市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