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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人启事

发布时间:2023-09-01 09:07:41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三)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0日出生)。
 
(四)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貌端正,口齿清楚,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要求。
 
(六)下列应聘人员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0日。
 
2.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8:00。咨询电话88200515。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资料发送至文职管理中心邮箱:1700315354@qq.com
 
4.报名资料:①有效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学历证书④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高中学历无需学信网报告)⑤其他相关技能特长证件(退伍士兵需提供退役证)⑥报名表(下载附件2,需将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附在报名表处)。
 
请将以上报名资料打包备注本人姓名,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上述邮箱(1700315354@qq.com)。
 
(二)资格初审及反馈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录程序
 
经体能测试(详见附件3)、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取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含单位与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区财政保障,年人均7.5万元。
 
五、其他事项
 
(一)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五)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