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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11:03:43

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于1996年1月经龙湾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单位经济性质为国有企业。本中心专业从事建设工程材料、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建设工程结构、建筑节能和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现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上进,能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团结同事,具备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不能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二、具体岗位要求
 
1、收样员3名:中专以上学历,专业、性别、户籍不限,45周岁以下。
 
2、辅助工2名:中专以上学历,专业、性别、户籍不限,45周岁以下。
 
三、薪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龙湾区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标准结合本单位薪酬体系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14日起开始报名,未招满的岗位持续接受报名,并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招聘,直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填写《龙湾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214493496@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龙湾检测中心-收样员/辅助工-姓名”。
 
3.咨询电话:057786915055,057786915077。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认真填写《龙湾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相关证书(如有)至通知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三)聘用
 
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解释,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标准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