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年龄35周岁(1988年9月以后出生)以下,具有温州户籍;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4.因2022年温州湾新区体制调整,已协议离职并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原经开区编外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9月19日上午9:00—2023年9月25日下午16:00。
2.报名人员请填写《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书材料等扫描件一并发送至lwqfgjbgs@126.com邮箱,邮件与文档命名为“姓名-年龄-学历-报名表”。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与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区发改局组织考核,结合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综合比选。考核内容主要是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对象和岗位特点,采取面谈方式进行考核。
考核当天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其他考核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龙湾区政府“公告公示”栏(网址:longwan.gov.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用工形式及薪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将以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到岗工作,待遇按照温州湾新区管委会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在公示、聘用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过期不办理手续等出现拟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如未招足计划数,有相近、相似专业的对象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用人单位报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可予以调剂聘用。
咨询联系人:王鹤棋,联系电话:0577-8696871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