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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乐清市总工会招录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7 11:44:08

关于乐清市总工会公开招录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的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统一招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乐清市总工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录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单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录单位、名额:乐清市总工会。招录2名(淡溪镇、磐石镇),专职从事乡镇(街道)等工会工作。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乐清市户籍(2023年9月30日前迁入)。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有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
 
3.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4.年龄40 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8.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点:乐清市总工会(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918号市民活动中心A区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519办公室),联系人:王映红、李蕾蕾,咨询电话:61886556。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及《乐清市公开招录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贴照片,A4 纸打印)。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乐清市总工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乐清市总工会于考试前3日内打印准考证,盖章后发放给考生。
 
四、考试科目、时间、地点、招录程序
 
(一)笔试
 
时间:2023 年 11 月 4 日上午 9: 00-11:30。
 
笔试只设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含职业能力测试客观题和综合 应用主观题,总分100 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省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时事政治(2022年10月-2023年9月)、工会基础知识、劳动法律法规和文字能力测试等。试题由省总工会安排命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 1:3的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名单。具体名单届时请登陆温州市总工会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通知书设计工作统一委托有关单位实施。乐清市总工会于开考前打印面试通知书,盖章后发放给考生。
 
面试由温州市总工会委托有关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乐清市总工会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可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面试不合格者, 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乐清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乐清市总工会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具体名单。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由乐清市总工会决定是否递补,如果决定递补,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乐清市总工会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录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录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五、用工性质、薪资待遇、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一)用工性质
 
工会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由乐清市总工会或乡镇(街道)总工会与录用人员签订。试用期2个月,聘用合同期2年。
 
(二)薪资待遇
 
按照乐清市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标准执行。
 
(三)工作内容
 
1.帮助指导辖区内基层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依法建会、职工依法入会;参与推动所在辖区内的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协助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集体协商、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权利。
 
2.向职工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接受职工委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协调和调解,代理劳动仲裁和诉讼。
 
3.帮助推动劳动保护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支持和帮助职工预防和治疗职业病,维护职工劳动安全、休息休假和职业健康权益以及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益;协调推进职工后勤保障服务,帮助提高职工生活保障水平。
 
4.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提高职工的技能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做好劳动模范的管理服务工作。
 
5.了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开展困难帮扶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收集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帮助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防控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
 
6.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
 
7.上级工会以及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以乡镇(街道)为主,也可在工业园区、特色小镇、村(社区)和规模较大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等基层工会工作。
 
六、其他须知事项
 
详情请登录中国乐清网http://www.yqcn.com/、乐清人才网http://www.yqhr.com.cn/、“乐清工会”公众号查询。
 
未尽事宜由乐清市总工会公开招录工作机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