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专职消防驾驶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灵溪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消防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男性,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以下,净身高168厘米以上;
2、高中及以上学历,驾龄3年以上,持B2驾驶证,了解车辆构造,对车辆能够进行简单维修及保养;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履职尽责精神;
5、退役消防军人和消防相关专业院校毕业生优先。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12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灵溪镇人民政府5号楼应急管理中心办公室(玉苍路61号),联系电话:18968493983。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报名表;
(3)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4)退伍军人需携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消防员经历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期间待遇
岗前培训期间(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后,年薪9万元左右。住宿、服装、伙食由招聘单位按标准免费供给。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两年,离职需要提前1个月申请;
(二)根据面试、体测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苍南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没有反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三)本公告相关事宜,由灵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