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舟山市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服务中心面向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支持军队和地方建设,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服务中心决定面向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驻舟部队随军家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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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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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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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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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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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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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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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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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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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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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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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5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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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wj.zhoushan.gov.cn/)
2.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公告发布之日前经批准随军的驻舟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要求;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4月3日9:00-4月7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3日9:00-4月7日16:00。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4月7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5日-4月27日。
已通过初审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共2个科目。
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可在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由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①第二代有效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驻舟部队旅(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驻舟部队随军家属证明》(附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初定于5月下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工作由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60827,监督电话:0580-2060821。
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