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岱山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一)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岱山县学校教学实际需要,经研究,岱山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岗位为岱山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教师,学校均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在编教师5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考生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户籍不限,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符合各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规定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普通话、教师资格证等要求。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相关资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4年7月16日;所有学历、学位等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个人人事档案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送达岱山县教育局,否则不予录用。
四、信息发布平台
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此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邮件报名及资格初审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邮箱地址:dsjyrsk@163.com。
1.报名时间:应聘者于7月28日17:00前完成网上邮件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需提交材料(邮件要求):
邮件主题:招聘岗位+姓名;
正文内容:可以为空,若有特殊情况的请具体说明。
邮件内容:
(1)《岱山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请如实填写完整,并将1寸电子彩照粘贴在相应位置。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①身份证;
②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普通话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书;
请将上述原件进行拍照,按顺序粘贴到word文档上,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
以上邮件内容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规范,以电子稿的形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应聘者需扫描附件4中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因邮件内容和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3.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7月31日前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信息及手机短信信息。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三个邮件内容的原件。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3倍及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岱山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招聘录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并密切关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信息。
(二)考试形式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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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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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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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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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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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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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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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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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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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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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岗位具体考试形式见上表。
1.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主要考察适岗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模拟上课环节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亦相等的则进行加试。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教办师〔2022〕28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入围体检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体检之前上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协议书》。
八、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后,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县教育局将上述人员统一分配到县属各学校,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国家规定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的个人人事档案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送达岱山县教育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到相关学校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试用期结束后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岱山县教育局反映。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须承诺在岱山县教育局下属单位工作至少5年。(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4470603,监督电话:0580-4472740。
附件:
岱山县教育局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