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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舟山市公安局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2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1 09:06:26

舟山市公安局2024年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公安局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舟山市公安局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第三批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
 
从事维稳处突、留置看护、执法辅助、办公文员岗位的警务辅助工作。
 
三、信息发布平台
 
千岛警察网:http://police.zhoushan.gov.cn/ 千岛警察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五、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爱心,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良好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及安排。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3.下列情形不得报考:①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②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④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⑤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⑥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⑦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⑧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⑩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⑪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4.中国国籍,年龄18周岁到35周岁(2006年7月1日以前出生,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裸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裸高1.58米以上,非舟山户籍人员需在舟山有相对固定住所且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职学历的,需于2024年10月1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报考维稳处突(驾驶员)岗位的,需持有A1等级驾驶证(含部队同等级驾驶证),报考条件可放宽学历至高中(中专)、年龄至4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下列人员报考执法辅助岗位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8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2.报名地点:①维稳处突、执法辅助、办公文员岗位:舟山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千岛路99号);舟山市综合警务训练基地(舟山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新港一道99号)。联系电话:0580-2072388;
 
②留置看护岗位:舟山市监察留置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36号),联系电话:13587069534;
 
3.报名方式: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学历及相关资格材料。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应携带退役士兵证)及相关可用于放宽条件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携带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未参加邪教组织证明、征信报告,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参加统一考试。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体能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每项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后续测试。测试中,10米×4往返跑最多可测2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试一次,纵跳摸高最多可测3次(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其中,报考维稳处突(驾驶员)岗位的,不参加体能测试和笔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维稳处突(驾驶员)岗位的,采用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驾驶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成绩以招考计划数1:2确定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上述如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维稳处突岗位将体能成绩(纵跳摸高、1000米/800米、10米×4往返跑测试成绩各占1/3)、面试成绩累加计算总成绩。执法辅助(驾驶员)岗位将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累加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累加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录用条件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详见附件)。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七)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公示不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公安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八)待遇及工作地点
 
1.工资待遇:维稳处突岗位年薪约8.6万元,留置看护岗位年薪约8.2万元,执法辅助岗位年薪约7.5万元,办公文员岗位年薪约6.8万元(以上年薪均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2.工作地点:舟山市公安局(具体工作地点视勤务安排确定)。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测试、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二)各招录环节由舟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舟山市公安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