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检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服务意识良好。
(三)年龄45 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具有执业兽医师或助理执业兽医师资格;助理兽医师(助理畜牧师)以上技术职称;经乡村兽医登记。
(四)身体健康,自愿从事屠宰检疫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择优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9日。
报名方式:1、线上报名。报名者填写《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457755659@qq.com。报名表可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zsnl.zhoushan.gov.cn/)。2、现场报名。随带身份证、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到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地址:舟山新城临长路195号舟山市农业农村局305室。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初定于11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考生请一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屠宰检疫相关经验人员需出具单位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2024年已参加过体检的,可直接出具体检报告。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结束后,由舟山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委托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联系电话:0580-8179162、13957222485。
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