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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招聘幼儿园教师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30 11:20:08

舟山市普陀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补充我区海岛(六横、桃花)幼儿园师资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为社会服务意识,身体健康,能适应幼儿教育教学工作。

3.舟山户籍(以2022年7月2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舟山生源(包括舟山市内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内(即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工作经历要求:(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历届生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不限;(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有一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22年7月21日),且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上述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5.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考生报考过程须遵守有关新冠疫情防控规定。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须先通过扫二维码网上登记报名信息,网上登记完成后再携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7月31日9:00-11:30;14:00-16:00

2.报名地点: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23会议室,联系电话:0580-3015454。

3.报名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诚信承诺书》(附件2);

2)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3)幼儿教师资格证;

4)学历证书;

5)一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参保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打印复印后按序整理装订,其中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须提供原件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未达到的按比例核减计划数。

现场报名结束后,笔试的考试序号随机产生,并于7月31日21:00前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牢记本人笔试试场号和座位号。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笔试、技能测试和上课,其中技能测试分绘画、即兴弹唱和形体表演。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入围考生名单于当晚在信息发布平台公布。

(二)技能测试

1.绘画:根据指定的某一对象,用油画棒创作一幅含此对象的故事画,绘画题目自拟。绘画所用材料由考场提供,绘画时间30分钟。

2.即兴弹唱:根据指定内容用钢琴即兴弹唱(准备5分钟)。

3.形体表演:舞蹈、健身操、武术自选一项。考生预先准备,要用到伴奏的,自备U盘内只拷贝伴奏歌曲。

即兴弹唱和形体表演总时间5分钟。其中即兴弹唱约2分钟,形体表演约3分钟。

(三)上课

按照指定内容上课。备课40分钟,上课10分钟。

五、计分办法

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30%计入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绘画40分、弹唱30分、形体表演30分),以30%计入总成绩;上课成绩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进入技能测试和上课,不足比例按实确定。通过笔试入围技能测试和上课而自行放弃的,不再递补。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当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上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顺序比较,高者排位在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

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到相关海岛幼儿园工作,在海岛幼儿园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经考核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192,区教育局:0580-3028008,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3013855。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九、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人事社保-事业单位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16724/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教育医疗-教师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16714/index.html

其中平台(二)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附件1:报名登记表生成及打印演示说明.doc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