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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9 16:25:01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编外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岗位

序号

招聘

岗位

计划

招聘数

性别

学历要求

所学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岗位条件要求

备注

1

行政执法协调指挥辅助人员

1

性别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

以上

专业

不限

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9日后出生)

1.户籍不限;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协调沟通能力。

2.有两年及以上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备注:

1. 视情需要夜间及节假日值班。

2. 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2022年9月19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服务意识良好。

(三)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要求。

(五)自愿从事本单位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5日。

报名方式:报考者填写《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附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中进行报名,电子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报名邮箱:634450933@qq.com,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2182202。

(二)资格审查

初审:本单位对报考者递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复审: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具体方式根据合格报名人数等情况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表现等综合因素,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2022年已参加过体检的,可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后,由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四、薪酬待遇

编外人员岗位薪酬待遇按6万元左右/年(含“五险一金”)执行,具体根据本人学历、岗位、工龄、服务年限等确定。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19日

附件: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