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编外卫生保健医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队伍建设,定海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保健医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定海区教育局下属部分中小学校,主要承担学校卫生保健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等要求 |
学历要求 |
卫生保健 |
5 |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护理学类等专业;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或卫生保健员上岗证。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及以上 |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1987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5.户籍要求: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户籍以2022年11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告发布日前五年内,受过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党籍的人员;
(5)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其它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8.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22年11月11日。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2年11月20日12:00前填报相关信息,并按报名所需材料的顺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dhjyjrsk402@126.com(打包文件夹和邮件的名称统一设为“定海+姓名”)。
(2)报名所需材料。《舟山市定海区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保健医生报名表》(附件1,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舟山市定海区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保健医生报名汇总表》(附件3,excle表格形式)和报名佐证材料。其中报名佐证材料须将材料原件拍照并按以下顺序放入到同一个word文本中:
①本人身份证;
②户口簿(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
③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件回复方式向考生反馈。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将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定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专栏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定海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在笔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除《报名汇总表》外)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复审由定海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50%、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22年11月28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具体查询途径为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
笔试主要内容为保健相关的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递补。
2.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
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考察通过职工准入查询系统进行。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定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履行录用合同;不胜任现职的,免除其试任职务。工资待遇统一按照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被取消、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具体查询途径为定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电话0580-2023625;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定海区教育局0580-2020553。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