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普陀区委组织部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招聘 岗位 |
计划 招聘数 |
性别 |
学历要求 |
所学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条件 要求 |
人才服务 工作人员 |
1人 |
不限 |
普通高校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7日后出生) |
舟山户籍 或生源 |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服务意识良好。
(三)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要求。
(五)自愿从事本单位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力、学位。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至3月17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到普陀区委组织部603办公室(普陀区东港街道普陀商务中心1号楼6楼)报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580-3013903;也可网上报名,发送相关材料到邮箱:putuorencai@163.com;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格审查
初 审:本单位对报考者递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复 审: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具体方式根据合格报名人数等情况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2023年已参加过体检的,可出具区(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四、薪酬待遇
编外人员岗位薪酬待遇一年六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五、其他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或有其它违纪情形者,取消聘用资格。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2023年普陀区委组织部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组织部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