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浙江 > 舟山

报名入口

2023年浙江舟山岱山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7 17:20:03

2023年岱山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岱山发展所需的各类紧缺专业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岱山县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12名。具体计划招聘的单位、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2023年岱山县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信息发布平台
 
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aishan.gov.cn)
 
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为全程发布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户籍不限。
 
(二)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7日后出生)。
 
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计划表》,专业对照目录为《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在报名时须取得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目前正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7月21日下午16:00;
 
(二)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报名。
 
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已报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接到取消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改报,逾期视为放弃。
 
(三)资格复审:
 
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招聘方式
 
(一)面谈:每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达到1:6以上的,增加面谈环节。经面谈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复审当天通知。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6以上,则直接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分,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过程中因考生自愿放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按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报考相近相似岗位,以具体研究方向、专业课程作为评判依据。
 
(三)涉及岗位报考相关问题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4472025、7334113,监督电话:0580-4406080。
 
 
 
中共岱山县委组织部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