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司法局关于招聘司法协理员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的工作要求和《岱山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方案》,岱山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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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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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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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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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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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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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协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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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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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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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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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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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工作,服从岗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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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职责
承担基层乡镇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三)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四)35周岁以下公民(1987年7月10号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党纪政纪受处分期内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辞退、解聘的;
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其他不适宜报名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21日,(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在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岱山县行政中心A3楼岱山县司法局311办公室现场报名。
3.资格审核:县司法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如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4.其他说明:如上述岗位报考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2倍的,则按相关规定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考。
(二)考试方式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按笔试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主要考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等,不指定考试教材。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语言表达以及举止仪表。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1.总成绩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终得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品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合格人员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予以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4.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考察、公示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不胜任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劳动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三)录用人员报酬待遇为7万元左右(包括五险一金)/年。
(四)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80-4473198 王先生;0580- 4475685 宓女士。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岱山县司法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