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街道招聘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工作人员公告(一)
为保障东港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正常开展,东港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无违纪违法记录;
2、年龄男性不大于58周岁(在196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大于在48周岁(在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食堂工作岗位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校生;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0日到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补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东港街道办事处4楼417办公室(东港康腾路36号)。参加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地点为东港街道办事处(东港康腾路36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履行聘用手续。
三、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80-309510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港街道党建办(组织人事口)负责解释。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0日